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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潢财竞磋采购-2026-39 | | 2、采购项目名称:潢川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水质在线监控设施运维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7月15日 | | 5、评审日期:2026年07月27日 | | 二、成交情况 |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潢财竞磋采购-2026-39-1 | 潢川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水质在线监控设施运维服务 | 杭州景红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星光国际广 场 1 幢 1615 室 | 998,800.00 | 元/年 | 评审总得分:94.9分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潢川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水质在线监控设施运维服务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二年(合同一年一签,上一年度服务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的合同) | 满足采购人要求且达到合格标准 |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张博(组长)、许景、胡继斌(采购人代表)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时一次性支付,参照“豫招协〔2023〕2号”收费标准收取 | | 收费金额:28,900.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潢川县春申街道办事处 | | 地址:潢川县三环路 | | 联系人:郑先生 | | 联系方式:0376-391862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恒之宇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7号3号楼B座5层506、507室 | | 联系人:刘先生 | | 联系方式:1865759271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 | 联系方式:18657592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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