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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建设单位名称: |
中交一公局(潢川县)路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
|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
91411526MA9LBMBU8W |
建设单位法人: |
赵倩磊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杨文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
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 |
|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河南省潢川县经济开发区广场南路骨科医院对面30米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潢川县迎宾大道改建工程 |
项目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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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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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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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2021版本:131-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
E4813-E4813-市政道路工程建筑 |
| 工程性质: |
|
建设地点: |
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 |
| 中心坐标: |
经度:115.073800,115.068830,115.067630,115.066230,115.066320,115.066550,115.066210,115.056380,115.051320 纬度: 32.058640,32.067330,32.074540,32.083150,32.086710,32.091600,32.093580,32.108570,32.117670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潢川县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文件类型: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8-18 |
| 环评审批文号: |
潢环评〔2021〕3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无 |
|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1157 |
|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1260 |
运营单位名称: |
中交一公局(潢川县)路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91411526MA9LBMBU8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
91410100395129377C |
验收监测单位: |
河南嘉昱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91410411MA9GRJD85E |
竣工时间: |
2026-05-01 |
| 调试起始时间: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
2026-07-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
2026-08-05 |
|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河南商都网 https://info.shangdu.net/t-bmOt4W-bS8hx3.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 |
改扩建 |
| 变动情况及原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
规模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工程路线全长7.205km,其中,扣除K2+241.3~K3+241.3与京九铁路相交段1000m)。项目路线全长7.205km,本次评价长度6.205km(扣除 K2+241.3~K3+241.3与京九铁路相交段1000m)。改建后规划花木大道以南路段(K0+000~K5+585,扣除K2+241.3~K3+241.3)四幅路,双向六车道,红线宽度50m;规划花木大道以北路段(K5+585~K7+205)四幅路,双向六车道,红线宽度40m。建设内容包括桥梁工程、道路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和绿化工程等。 |
实际建设情况: |
工程路线全长7.205km,其中,扣除K2+241.3~K3+241.3与京九铁路相交段1000m)。项目路线全长7.205km,本次评价长度6.205km(扣除 K2+241.3~K3+241.3与京九铁路相交段1000m)。改建后规划花木大道以南路段(K0+000~K5+585,扣除K2+241.3~K3+241.3)四幅路,双向六车道,红线宽度50m;规划花木大道以北路段(K5+585~K7+205)四幅路,双向六车道,红线宽度40m。建设内容包括桥梁工程、道路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和绿化工程等。 |
| 变动情况及原因: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
生产工艺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先进行勘察设计,勘察地形、地质后定线路,设计路基、路面等方案;再开展路基施工,清理场地、开挖 / 填筑路基,分层压实至达标;最后是路面施工,先铺底基层、基层(多为水泥稳定碎石)并压实,再铺沥青混凝土面层(加热拌合料摊铺后碾压成型),同步完善排水、防护、交通设施,最终验收通车。各环节需严格控制材料质量与压实度,确保路用性能 |
实际建设情况: |
先进行勘察设计,勘察地形、地质后定线路,设计路基、路面等方案;再开展路基施工,清理场地、开挖 / 填筑路基,分层压实至达标;最后是路面施工,先铺底基层、基层(多为水泥稳定碎石)并压实,再铺沥青混凝土面层(加热拌合料摊铺后碾压成型),同步完善排水、防护、交通设施,最终验收通车。各环节需严格控制材料质量与压实度,确保路用性能 |
| 变动情况及原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1、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车辆冲洗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车辆冲洗废水和混凝土养护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不外排。 2、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期扬尘。为有效防止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保证周围环境空气质量施工方要强化施工工地的扬尘污染治理,必须做到扬尘污染防治六个“100%”和“两个禁止”要求:即施工工地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征迁1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禁止施工工地现场搅拌混凝土、现场配置砂浆。 3、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施工期各阶段机器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以下噪声治理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和运输车辆,并对高噪声源采用一定的围护结构对其进行隔声处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强噪声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杜绝夜间施工噪声扰民;运输车辆禁止鸣笛,减缓车速,切实做到不扰民。 4、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工程弃土、施工废料和生活垃圾等。工程弃土全部回用于道路工程坑塘的填方,表土用于绿化工程;施工废料应做到尽可能回用,不能回用的运送至政府指定地点统一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 |
1、落实了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车辆冲洗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车辆冲洗废水和混凝土养护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不外排。 2、落实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期扬尘。为有效防止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保证周围环境空气质量施工方要强化施工工地的扬尘污染治理,做到了扬尘污染防治六个“100%”和“两个禁止”要求:即施工工地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征迁1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施工工地现场未搅拌混凝土、现场配置砂浆。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施工期各阶段机器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了以下噪声治理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和运输车辆,并对高噪声源采用一定的围护结构对其进行隔声处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强噪声作业安排在白天进行;运输车辆禁止鸣笛,减缓车速,切实做到不扰民。 4、落实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工程弃土、施工废料和生活垃圾等。工程弃土全部回用于道路工程坑塘的填方,表土用于绿化工程;施工废料做到了尽可能回用,不能回用的运送至政府指定地点统一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 变动情况及原因: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
其他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 变动情况及原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
3、污染物排放量
| 污染物 |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
总体工程 |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
排放方式 |
| 实际排放量 |
实际排放量 |
许可排放量 |
“以新带老”削减量 |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
实际排放总量 |
排放增减量 |
| 废水 |
水量 (万吨/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COD(吨/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氨氮(吨/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总磷(吨/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总氮(吨/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废气 |
气量 (万立方米/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二氧化硫(吨/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氮氧化物(吨/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颗粒物(吨/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固废:根据核算,项目无弃方,挖方与填方可自行调节,就近回用于其他路段的施工,表土用于绿化工程。生活垃圾垃圾箱收集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施工期环境监理资料及施工日志等材料,实际无弃方,挖方与填方可自行调节,就近回用于其他路段的施工。项目原有工程路面拆除量约2.72万m3,项目道路扩宽红线内建筑物垃圾量约1.15万m3。项目挖方量约15.131万m3(其中清理表土量约13.061万m2),项目填方量约21.332万m;项目填方大于挖方,拆除的路面固废及建筑垃圾均用于路基填筑,故借方量约2.33万m2,不足土方已经由潢川县城建部门协调平衡补充。项目剥离表土临时堆放在用地红线内道路两侧规划绿化范围内,并进行覆盖,绿植施工种植时回于绿化种植。无法内部消化部分和沿线原地基上树根、腐殖土、草皮及垃圾等运至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垃圾箱收集环卫部门清运。 |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养护道路绿化带,保证存活率及景观效果 |
道路两侧(桥梁除外)设置绿化带宽2m,种植香樟树、榉树、青桐等乔木共2116棵,存活率可达到98%,绿化带全部播撒狗牙根草籽,景观效果良好 |
|
表7 风险设施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无 |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环保搬迁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无 |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区域削减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无 |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进行生态保护教育、文明施工,不乱砍滥伐;临时堆场覆盖、导排沟;对无法避免砍伐的树木,应在施工结束后进行植树补偿,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涉水工程围堰施工,涉水工程在非雨期和枯水季施工,禁止捕鱼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施工期文明施工,未乱砍滥伐;红线内临时堆场覆盖、导排沟;对现状道路两侧无法避免砍伐的树木约260棵,在施工结束后进行了植树补偿香樟树、榉树、青桐等乔木2116棵,存活率98%以上。 |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功能置换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无 |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其他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无 |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7、验收结论
| 序号 |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高先生:17588553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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