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n 第2标段资质要求: \n 第2标段监理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n 3.2、第2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n 3.3、本项目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n 3.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n 3.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n 3.6、投标人所需资质在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或“注册人员不足”状态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提供。)省外企业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n 3.7、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n |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