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废气:项目新增废气包括粉尘和有机废气。 粉尘:主要是喷砂打磨粉尘、喷粉粉尘。喷砂粉尘经过喷砂室侧壁口吸入1 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打磨区域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引至1 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1)进行处理,除尘后粉尘经过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粉室工作时采用过滤风机使粉房内部产生负压,喷粉房气流将未吸附到工件上的塑粉粉末吸入塑粉回收系统。喷塑粉尘经设备自带的滤芯粉末回收装置高效回收后,再次采用2 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2)对尾气进一步进行处理后引至DA001排气筒有组织排放(25m高)。DA001排气筒出口粉尘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PM排放限值要求。 有机废气主要是固化废气:固化废气经负压管道收集后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2。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VOCs排放限值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工业涂装”行业及“包装印刷”行业和中A级企业绩效限值要求。 2、废水:主要是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容积10m3)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肥田,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喷砂、打磨、喷粉等工序设备运转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 (1)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一般固废:项目新增一般固废主要是包装废料、金属屑、废砂丸、袋式除尘器收尘、废滤袋,在厂区10m2一般固废间暂存后定期外售。 (3)危险废物:项目新增危废主要是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废油桶、含油废手套及抹布,在厂区1座5m2危险废物暂存间收集暂存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