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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警察学院的委托,就河南警察学院综合服务楼药房、快递站及学生服务中心面包房经营服务项目(二次)进行比选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与比选。 一、比选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河南警察学院综合服务楼药房、快递站及学生服务中心面包房经营服务项目(二次) 1.2项目编号:LHHN-2026-005 二、比选项目简要说明 2.1比选范围及内容:本次采购河南警察学院综合服务楼药房、快递站及学生服务中心面包房经营服务项目(二次),详细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2.2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3个包,各包详细内容如下 包 | 采购内容 | 水、电、暖、物业费收费标准 | 比选底价 (元) | 1 | 综合服务楼药房招商 | 水费4.5元/吨+服务费0.5元/吨、电费0.56元/度+服务费0.24元/度、暖气0.29元/平方米/月、物业费1.6元/平方米/月。 | 124000.00 | 2 | 学生服务中心面包房招商 | 水费4.5元/吨+服务费0.5元/吨、电费0.56元/度+服务费0.24元/度、暖气0.29元/平方米/月、物业费1.6元/平方米/月。 | 76000.00 | 3 | 综合服务楼快递服务站招商 | 水费4.5元/吨+服务费0.5元/吨、电费0.56元/度+服务费0.24元/度、暖气0.29元/平方米/月、物业费1.6元/平方米/月。 | 50000.00 |
2.3 经营期限: 1包:2026年10月1日起至2027年7月15日止; 2包:2026年9月18日起至2027年7月17日止; 3包:2026年10月1日起至2027年7月15日止。 2.4 经营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2.5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三、潜在供应商(参选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选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如为个体工商户则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1日以来(缴纳税款或社保的所属时期)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凭证(可以是税局出具的税收和社保的完税证明,也可以是银行出具的税收和社保的缴款凭证),依法免税或可以不缴纳社保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如为个体工商户则无须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2(1)1包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备案证书》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书》,且应具有1名及以上执业药师; (2)2包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经相关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的证明材料,并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3)3包供应商须持有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地域范围覆盖学校所在地; 3.3信誉要求:供应商应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 gov. cn/shixin/)查询企业和法定代表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 3.5其他要求(供应商(参选人)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比选报名及比选文件的发售 4.1报名及比选文件出售时间:2026年8月19日至2026年8月2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 4.2报名及比选文件出售地点: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外环路与东风渠交叉处郑辰商业广场2层208);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4.4获取比选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1)现场领取,报名时需准备“三、潜在供应商(参选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一套提交至比选代理机构。如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报名时需要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到场; 注:比选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比选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开标后,仍由评审委员会对比选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必选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9月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比选申请文件接收地点: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外环路与东风渠交叉处郑辰商业广场2层208);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相关信息 6.1开标时间:同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同比选申请文件接收地点; 6.3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潜在供应商(参选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上发布。 7.2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本次比选联系事项 比选人:河南警察学院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龙子湖东路1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371-56817697 比选代理机构: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外环路与东风渠交叉处郑辰商业广场2层208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036083957 202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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