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发改审批社会〔2026〕36号 签发人:杜继民
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周口市妇幼保健院(周口市儿童医院)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周口市妇幼保健院(周口市儿童医院):
报来《关于调整周口市妇幼保健院(周口儿童医院)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内容的请示》(周妇幼发〔2026〕4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项目实际建设需要,结合专家组审查意见和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批复如下:
一、为填补区域托位缺口,缓解区域居民家庭照护压力,原则同意实施周口市妇幼保健院(周口市儿童医院)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6-411600-04-01-121368)。
项目单位为周口市妇幼保健院(周口市儿童医院)。
二、项目建设地点:庆丰路中段南侧,嵩山路东侧,滨河北路北侧。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5686平方米,新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楼1栋,地上5层,规划托位150个,总建筑面积721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托育服务用房、托育从业人员培训用房、托育产品研发和标准设计用房、婴幼儿早期发展用房、监督管理用房、设备辅助用房;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给排水、电力、消防等附属工程。
四、项目建设期:12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385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市财政资金。
六、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采取的节能措施,做到合理使用和节约使用能源。
七、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应执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豫建科〔2022〕251号)文件相关规定,采用装配式建造技术,装配率不低于50%。
八、同意项目法人在施工等环节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须在国家和省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并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九、请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工程方案,编制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报我委审批。
十、编制的投资概算如果超过可研批复投资估算10%,或者后期项目单位、建设性质、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技术方案等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报我委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十一、项目应在本批复文件发布之日起2年内开工建设。项目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6年8月16日
附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周口市妇幼保健院(周口市儿童医院)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单项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 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投资 估算 (万元)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委托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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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 施工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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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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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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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1 |
| 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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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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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7 |
| 招标信息发布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委托招标方式) |
选择确定符合资质资格等级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施工费用中包含重要设备及材料采购。 2026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