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货地址:河南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43号中钢集团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保证金额度:500
三、商务条款:
一、项目名称
中钢洛耐院UPS电池采购项目
二、项目要求
卖方按照买方要求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详细要求见技术条款。
三、报名要求
见询单报名要求。
四、报价要求
1. 报价须为固定总价,包含新蓄电池采购费、配套线缆及辅材费、运输及安装调试费、旧电池拆除搬运费等一切费用,买方不另行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2. 报价环节,须要提供以下附件:2.1 报价明细表(须包括蓄电池、安装线缆及辅材、运输及安装调试、旧电池拆除等内容详细填写);2.2 电池原厂授权函复印件;2.3 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复印件;2.4项目实施及售后服务方案;2.5 近3年内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至少1个);2.6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响应保证金
1. 供应商在报价时应缴纳询价规则中规定的保证金,否则采购方将不接受其报价;
2. 成交者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采购方成交结果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发生以下情况,保证金将被没收: 2.1 供应商未严格按照采购要求造成流标; 2.2 供应商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确认的条款; 2.3 成交人未能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4 报价时间截止后供应商撤回投标; 2.5 供应商经查实发现有围标、串标情况的;2.6 供应商报价IP地址相同。
六、成交原则
1. 如供应商参与报价,视同响应本次采购所有条款。
2. 在满足全部资格要求、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的前提下,总价(不含税)最低成交。
3. 合同签订:成交者需与中钢集团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七、付款方式
1.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买方不承担贴息)。
2. 结算方式及期限:设备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买方收到卖方开具的等额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5%,稳定运行一年后无息付清余款。
3. 买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发现卖方所开具给买方的发票有虚开、代开或属虚假发票等违法行为,给买方造成进项税转出和补交滞纳金、罚款等经济损失的,一律由卖方承担损失,可从卖方货款中扣除。
八、发票开具
卖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相关票据,买方财务进行挂账。
九、质保期及售后
1. 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实行三年免费质保。
2. 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缺陷而引致问题,卖方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等售后服务。
十、违约责任:
1. 卖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2. 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本合同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以及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3. 卖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卖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服务要求,卖方应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4. 买方有权直接从合同款中扣除违约金、损失及罚款。
十一、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因卖方不按合同技术指标规定提供服务或者不按时提供服务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出现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自买方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卖方时本合同终止。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由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解决。
四、技术条款:
一、采购内容
12V 100Ah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36节,含旧电池拆除、新电池供应、运输、安装调试、配套线缆及辅材等全部工作。
二、项目地点
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43号中钢洛耐院。
三、技术要求
(一)基本要求
1. 电池类型: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免维护,正常浮充工作过程中无酸雾逸出。
2. 规格参数:额定电压12V,额定容量100Ah,原电池型号6-GFM-100作参考。
3. 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设计使用寿命8-10年,免费质保期不少于3年,具备完整出厂检测报告与合格证明。
4. 产品品牌要求:须选用国内一线品牌,包括不限于科士达、双登,全新、未使用过的原厂正品电池,不允许是贴牌生产、翻新或伪劣产品。
(二)技术参数
1. 电池外观无变形、漏液、裂纹及污迹,标志清晰;正、负极端子有明显标志,且便于连接;电池壳及盖材料采用ABS阻燃材料,阻燃等级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 密封反应效率不低于97%,在正常充电过程中电池不会产生酸雾。
3. 容量保存率:静置28天后容量保存率须在97%以上。
4. 防爆性能:充电过程中遇明火,内部不引燃、不引爆。
5. 抗震性能:蓄电池应满足不低于7级烈度抗震要求,并提供抗震性能检测认证证明。
(三)产品一致性要求
1. 同一组电池须为同品牌、同型号、同容量、同一批次产品。
2. 电池从出厂到投入使用之间的时间须小于6个月。
(四)检测与认证
1. 电池须具有国内权威的泰尔认证检测报告。
2. 电池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
3. 电池原厂质保承诺函,质保期不低于三年。
四、施工要求
1. 电池安装连接牢固可靠,布线整齐,符合电气安全标准;线缆、蓄电池须做好标识系统,方便后续检修维护。
2. 新电池须支持与原电池监测主机的对接,如果因为电池原因导致电池监测仪无法采集相应数据,卖方承诺予以解决。
五、测试与验收
1. 产品验收: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外观与报价文件及合同完全一致,且为全新原厂正品。
2. 性能验收:供应商须对新电池组进行充放电测试,并提供测试报告,确认电压均衡性、内阻一致性等指标满足技术要求。
3. 文档验收:所有技术文档齐全、有效,包括合格证、检测报告、质保卡等。
六、安全与文明施工
1. 卖方技术人员在服务期间,应严格遵守买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买方的管理,卖方对不能胜任的卖方技术人员按买方要求予以更换。
2. 卖方应该按照施工所需的要求,配备专人、专车、辅料及施工设备。
3. 卖方工作人员应根据故障现场情况,明确责任分工、协调配合工作,落实工作现场的各项安全组织措施、技术措施与监护措施,防止在故障抢修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
供应商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备机房UPS电池施工等能力,经买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报价。报名须提供文件:1.电池原厂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复印件;2.近3年内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至少1个);3.供应商联系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