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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精神病医院平顶山市精神卫生中心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主体建筑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1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平采磋商-2026-125 |
|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精神病医院平顶山市精神卫生中心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主体建筑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658,700.00元 |
| 最高限价:658700元 |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1 | 平公资采2026899号-1 | 平顶山市精神病医院平顶山市精神卫生中心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主体建筑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 658700 | 658700 | 是 | 658700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项目概况:对门诊楼、南北病房楼进行改造,改造区域面积8888.27平方米,项目工程概算建安费1190.47万元。 5.2采购范围:项目概况中所有工作内容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以下内容:①项目建设管理;②工程监理;③造价咨询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5.3项目地点:平顶山市精神病医院。 5.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及缺陷责任期满止。 5.5质量要求:合格。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可提供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2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 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须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工程监理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项目建设管理负责人: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专业限建筑或市政类); 以上人员须提供人员证件、劳动合同(与供应商签署的)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须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并注明查询电话);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8被 列 入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 网 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以上要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为资格评审完成前,并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以作证据存档;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注:若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3.10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确定联合体牵头人,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招投标及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及文件有要求的资料由各方签字盖章外,获取采购文件、文件签字盖章等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办理。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6年08月25日 至 2026年09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 |
3.方式: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文件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6年09月1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658700元,其中①项目建设管理最高限价:228600元;②工程监理最高限价:282100元;③造价咨询服务最高限价:148000元。 3、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4、监督部门:平顶山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0375-2627595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0MB1632093J 联系人:易先生 电话:0375-4976018 5、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平顶山市精神病医院 |
| 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平桐路南段 |
| 联系人:张女士 |
| 联系方式:0375-6166762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欣昌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九里山街道倾城小区北门西50米路北 |
| 联系人:冯理珩 |
| 联系方式:0375-395999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冯理珩 |
| 联系方式:0375-39599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