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黄河特大桥(濮阳段二期)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为做好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黄河特大桥(濮阳段二期)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经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研究决定对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黄河特大桥(濮阳段二期)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并且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黄河特大桥(濮阳段二期)工程是2019年河南省“双千工程”项目之一。项目起点位于河南省濮阳市濮阳县梨园乡西辛庄,接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濮阳段一期工程,向南上跨黄河北大堤,转向东南经后寨、段寨西,上跨黄河,于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李村镇东高寨东跨越黄河南大堤,止于黄河大桥南桥头,接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山东段。项目为独立特大型桥梁工程,路线全长8.127公里,其中河南境4.864公里,山东境3.263公里,批复概算投资28.45亿元,项目于2020年11月30日开工,2023年12月28日建成通车。该项目财务决算编制等工作已完成,具备竣工决算审计条件。 2.2 本次招标范围 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黄河特大桥(濮阳段二期)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共分为2类2个标段,其标段划分见下表:
| 类别 |
标段号 |
审计项目 |
审计金额 |
主要工作内容 |
| A类 工程类 |
GCSJ-1 |
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黄河特大桥(濮阳段二期)工程项目 |
20.16亿元 |
(1)审查项目建设程序;(2)审查各合同单位的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情况;(3)审查工程造价和工程计量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数量、单价、设计变更及单价、材料调差、现场签证及索赔情况等;(4)审查工程管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变更管理、结算方式、违规转分包、损失浪费、概算管理等;(5)审查尾工工程;(6)审查工程验收情况;(7)出具审计报告;(8)配合完成审计报告的备案、审计结果认定及上级机关或主管部门对审计报告核查工作;(9)配合牵头单位(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机构)做好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相关工作;(10)招标方委托的其他内容。 |
| B类 财务类 |
CWSJ-1 |
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黄河特大桥(濮阳段二期)工程项目 |
26.00亿元 |
(1)审查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的真实、合法、合规情况,包括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说明书、竣工工程概况表、竣工财务决算表;(2)审查项目计划和概、预算执行情况及分析;(3)审查资金来源、支出及结余情况;(4)审查征地拆迁、勘察、设计、监理、采购、供货、咨询、代理等费用支出及税费缴纳情况;(5)审查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情况,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情况;(6)审查工程价款结算及支付情况;(7)审查交付使用的资产是否真实、完整;(8)审查转出投资、应核销投资、应核销其他支出和摊资的分摊情况;(9)审查基建收入核算是否合规、真实、完整;(10)审查工程验收情况;(11)审查项目取得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12)出具审计报告;(13)审查预留费用;(14)配合完成审计报告的备案、审计结果认定及上级机关或主管部门对审计报告核查工作;(15)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机构作为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协调竣工工程决算审计服务机构做好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相关工作;(16)招标方委托的其他内容。 |
注:1.表中所列审计金额为暂估金额,实际审计金额的变化不作为合同价格调整的依据。 2.审计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编制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告2026年第27号 JTG 3850-2026)《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审规定》(交办财审〔2018〕126号)、《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交集团审〔2023〕289号)、《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及水运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豫交集团审〔2026〕170号)以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审计准则的要求。 2.3 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正式报告出具后15个月内,配合完成审计结果认定并移交审计项目档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 对应类别 |
A类 |
B类 |
| 标段划分 |
GCSJ-1 |
CWSJ-1 |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法人企业或者合伙企业(不含分所),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法人企业或者合伙企业(不含分所),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 |
| 业绩要求 |
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报告出具时间为准)累计完成过金额(送审投资额)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的高速公路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或工程竣工结(决)算造价的编制(审核)或竣工结(决)算审计。 |
/ |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取得住建部或交通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5年及以上,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报告出具时间为准)至少主持完成过(担任过负责人或主审)金额(送审投资额)累计不低于10亿元的高速公路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或工程竣工结(决)算造价的编制(审核)或竣工结(决)算审计工作。 |
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且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5年及以上。 |
| 其他拟派人员 |
具有住建部或交通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专业人员6人以上(含6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住建部或交通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专业人员6人以上(含6人)。 |
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专业人员6人以上(含6人);具有会计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专业人员6人以上(含6人)。 |
3.2 已承担本次招标审计项目各标段工程造价、财务、审计等咨询服务的中介服务机构(含变更后的中介服务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各标段投标。 3.3 投标人对本项目投标时须符合3.2项要求,否则所有标段投标均被否决。 3.4 投标人2023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曾经因提供虚假资料等原因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的情况;没有受到审计、财政、监察、税务、市场监督管理、证券监管、银行监管等有关部门查处且尚未解除从业限制的情况。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8月25日至2026年8月31日使用企业账号登录“河南阳光招采交投集团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zc.hnjttz.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完成注册)。 4.2具体操作:进入“河南阳光招采交投集团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zc.hnjttz.com/ /)”投标人登录,点击【招采服务平台】-【招标采购】(页面跳转)【采购业务】-【采购公告】,查询项目公告信息后点击“我要参加”(报名多标段的需要选择相应标段参与);具体操作详见“河南阳光招采交投集团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网站—业务指南—参考供应商操作指南”。 4.3招标文件的获取: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前,须以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河南阳光招采交投集团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缴纳300元平台服务费,费用一经收取不予退还。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缴费,方可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已缴费但逾期未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作投标无效,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服务费电子发票由供应商自行在平台下载:点击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