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且无其他在建工程;拟任的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提供近三年内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从成立之日算起);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https//credit.henan.gov.cn)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市场主体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市场主体库信息原件。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8、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定标候选人市场主体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