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审批科。
公示时间:2026年08月27日-2026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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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河南省大衍晶格新材料有限公司高性能铝合金、镁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洛阳市宜阳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西庄产业园。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洛阳丰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宜阳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西庄产业园,租用洛阳乐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闲置生产车间,占地面积1200㎡,建设高性能铝合金、镁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55万元。项目主要进行铝合金、镁合金压延加工、热处理、机械加工;主要原料为铝合金板材坯、镁合金板材坯、铝合金棒材、型材坯、镁合金棒材、型材坯;主要设备为龙门锯床、推台锯、低温台车炉、二辊可逆温压机、砂光机等;项目建成后预计产能为年产150吨/年铝合金件、150吨/年镁合金件。
5、项目在运营期须按照《报告表》要求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以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轧制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静电+机械过滤+活性炭吸附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的要求。
(2)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用雨污分流体系,砂光废水、锯切废水进入车间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清水由管道输送至清水池,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西庄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厂区总排口各项污染物因子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宜阳县西庄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风机、砂光机、车床、铣床等,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要求。
(4)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废边角料、废金属屑、不合格品、废砂光带、废过滤渣、废滤布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滤芯交由厂家回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油雾废油、废含油废手套和抹布、废乳化液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在厂区内设置危废暂存间(设置明显标志)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6、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