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山路(文化路—交通路)选址、用地规划和道路工程规划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8月27日-2026年9月4日
|基本情况|盘龙山路(文化路—交通路)用地规划及道路规划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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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对盘龙山路(文化路—交通路)选址、用地规划和道路工程规划进行批前公示。
2、公示方式: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及项目现场公示。
网址:http://www.zrzyhghj.gov.cn|无文字内容|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1)
2、《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0.12.1)
4、《驻马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5、《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2018)
6、《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
7、《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
8、《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GB50647-2011)
9、《驻马店市城市规划技术规范》
10、《文化路、学院路、交通路和盘古山路围合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
11、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规划说明:
1、盘龙山路(文化路一交通路)段道路等级为次干路,长度约550米,宽度为30米(局部展宽段37米),用地面积为17863.66平方米(26.80亩),规划道路断面形式为4.5米(人行道)+21米(局部展宽段28米)(混合车道)+4.5米(人行道)。
区位图
图例
西 东
道路中心线
地块界线
道路红线
规划排水方向
二、结合周边现状规划按照市政管线系统设计规范配套雨水、污水、给水、电力、通信5种市政管线。其中规划电力、雨水、污水管线道路西侧布置,分别距道路中心线13.5米、9米和7米;规划给水、通信管线道路东侧布置,分别距道路中心线13.5米、15米。
消火栓沿道路东侧铺设,宜靠近十字路口,位于人行道上,市政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120米。且满足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 - 2014)。
3、本图坐标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图中标注尺寸均以“米”为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该规划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送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规划科
意见反馈电话:2612536
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