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信息 |
| 1.项目名称:卫辉市安都乡人民政府2026年卫辉市安都乡年出栏240万羽育雏建设项目 |
|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2.1.采购内容:卫辉市安都乡人民政府2026年卫辉市安都乡年出栏240万羽育雏建设项目。(详见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2.2.最高限价:2475万元。 |
|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4750000元 |
|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
| 本项目非单一来源采购,根据《新乡市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预算金额达到300万元及以上的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其采购需求方案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新乡市政府采购网”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现对本项目的评分办法及采购需求进行公示。 |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
| 1.名称:/ |
| 2.地址:/ |
|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 刘建华 |
新乡学院 |
教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秦志斌 |
新乡市财政服务中心 |
高级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管予民 |
新乡市祥东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
高级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 四、公示期限 |
| 2026年08月28日23时28分 至 2026年09月04日20时46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五、异议反馈时限 |
| 2026年08月28日20时46分 至 2026年09月04日20时46分 |
|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
| 请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提出建议。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七、联系方式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卫辉市安都乡人民政府 |
| 地址:卫辉市安都乡 |
| 联系人:胡天翔 |
| 联系方式:立即拨打 |
| 2.财政部门信息 |
| 名称:/ |
| 地址:/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河南辉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街道大学路绿地滨湖国际3区1号楼412室 |
| 联系人:张雅婷 |
| 联系方式:立即拨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