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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息县白土店乡人民政府2026年息县白土店周氏黄精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产业发展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息县分中心官方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息财磋商-2026-09-3 |
| 2、项目名称:息县白土店乡人民政府2026年息县白土店周氏黄精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产业发展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2,974,135.43元 |
| 最高限价:2974135.43元 |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1 | 息财磋商-2026-09-3-1 | 2026年息县白土店周氏黄精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产业发展项目 | 2974135.43 | 2974135.43 | 是 | 2974135.43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磋商内容:2026年息县白土店周氏黄精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产业发展,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5.4质量要求:合格 5.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5.6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投标,实行远程异地评标。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计划工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之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工程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未提供的将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落实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绿色发展、节能环保、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 注: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 号文件规定,被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证明,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响应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并将查询结果做在响应文件中) 3.2信誉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 3.3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五、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默认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年份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1个月纳税证明;依法免税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默认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及承诺书);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默认书面声明);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默认网页截图)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6年09月14日 至 2026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息县分中心官方网站 |
| 3.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I机器人开标虚拟厅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6年09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I机器人开标虚拟厅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息县分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s://ggzyjy.xinyang.gov.cn/,投标供应商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2.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特别提示:投标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5.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计费基数,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发布的《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及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本次项目具体收费金额:40689.62元。费用支付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承担,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 3.监督单位信息 名 称: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地 址:息县谯楼街488号 联系人:张娟 联系方式:0376-5935027 5.受理异议单位 名 称:息县白土店乡人民政府 地 址:息县境内 联系人:赵瑞丰 联系电话:18937665269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息县白土店乡人民政府 |
| 地址:息县境内 |
| 联系人:赵瑞丰 |
| 联系方式:1893766526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建友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1号23幢3层03号 |
| 联系人:曹帅锋 |
| 联系方式:1903405780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曹帅锋 |
| 联系方式:19034057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