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资产清单、资料等仅供参考,资产数量、状况等以现场实际状况为准。产权面积和使用期限以产权管理部门最终确权为准,如有误差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金额。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结构、权证过户、租赁情况、转让标的接收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一经递交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现状、法律状态、存在的瑕疵和其他相关情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方面的瑕疵等问题为由拒付成交价款或拒绝进行资产交接、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否则视为违约。交易中心对转让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相关交易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标的变更过户由受让方负责,未能办理产权证和未能办理产权变更过户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未能获得政府批准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3、意向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购房条件,且不违背中国境内的房地产政策,如因不符合前述约定导致产权不能过户或本次交易无效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4、本次成交价款中不包括受让方应向其他部门缴纳的过户费、交易费、契税等各种相关税费以及未知的各种费用。产权变更过户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除国家明确规定由转让方承担外,其余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转让标的房产证证载产别为股份,土地使用权类型为作价出资,地类(用途)为商业金融业,未载明使用期限。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了解核实转让标的以及过户手续等相关情况。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相关方不相互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 6、标的情况详见评估报告:豫濮宇达评字【2026】0541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