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调查结论
息县第一小学建设项目地块位于息县谯楼东街与合德大道交叉口西南处。地块总面积为37760.55平方米。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766371°,北纬32.342605°。地块四至范围:东至合德大道,西至德润﹒上和院,南至息县第一小学二期地块,北至谯楼东街。
该调查地块原土地权属于息县澺河街道办事处东进社区,原土地类型为农用地、村庄、村道等。地块规划用途为教育用地。
通过对地块及周边区域现场踏勘、走访相关部门收集资料,对地块历史使用者、周边村民、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等进行了人员访谈,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相关要求进行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工作,并提交了《息县第一小学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调查报告主要结论如下:
该地块历史上长期作为农田、林地、村道、住宅使用,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危险废物或固体废物堆放、倾倒、处置利用、填埋等情况;历史上未曾使用难降解农药;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或污水灌溉区;历史上不存在环境污染事故,无检测数据表明存在污染风险;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调查地块现场不存在土壤、地下水地表水被污染的迹象;地块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地块相关资料收集齐全,满足调查和分析判定工作需求。
综上,经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进行了综合污染识别,地块历史及周边未识别出明确的潜在污染源,依据导则(HJ25.1-2019),无需开展第二阶段采样调查。本结论仅基于第一阶段调查手段,未通过实验室检测验证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后续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土壤、地下水异常迹象,应及时开展补充调查。
6.2建议
本次调查结果表明:本地块内历史上不存在明确的污染源。为了后续开发能够顺利进行,因此给出以下建议:
(1)鉴于污染识别的不确定性,后续地块开发利用过程中,应制定翔实可行工程施工方案,杜绝因后续开发利用对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
(2)加强对地块的环境监督,在该地块后续开发过程中,确保地块不受外界人为污染,杜绝出现废水、固废等倾倒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