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航泰洁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报告
河南中航泰洁科技有限公司各职工: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4月13日裁定受理河南中航泰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本院审理。2026年4月16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指定河南润之林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管理人现已完成对债务人职工债权的调查工作,将调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职工债权调查结果
经管理人调查核实,截至破产受理日,确认河南中航泰洁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共50笔,职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691,022.04元(详见附件《河南中航泰洁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
二、异议及更正程序
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应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即2026年9月22日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材料。管理人将在收到书面异议后进行审查,并作出予以更正或不予更正的决定。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自收到管理人书面复核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对本公示职工债权表所记载的内容无异议,管理人将依法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三、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71号恒通国际广场703室
联系人:朱律师 立即拨打;李律师立即拨打
特此公示。
河南中航泰洁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2026年9月15日
附件:《河南中航泰洁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