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转为PDF版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bhylsckfb@163.com),备注公司名称+投标项目名称。
(四)本项目要求必须使用纯电动的打草、修剪设备,严禁使用油类机械,合作单位自有且投入本项目电动割草机和绿篱机至少各3台。
(五)投标人在开标前应按照要求进行踏勘现场,并在勘察现场时向采购方项目负责人提供自有且拟投入本项目电动机械情况,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现场勘察证明函(加盖公章且经采购方项目负责人签字)转为 PDF 版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bhylsckfb@163.com)。勘查现场前提前与项目负责人联系现场勘查事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勘查现场或提供现场勘察证明函的,采购方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现场勘查联系人:曹远航立即拨打。采购人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勘察现场时查看投标人自有且拟投入本项目电动机械情况,对数量不满足要求的投标人,有权拒绝其参与投标。
(六)本项目一次开标时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导致流标,采购人有权进
行二次采购,若二次开标有效投标人仍不满三家,本项目将直接对各有效投标人进行谈判,各有效投标人需在采购人审查过投标文件后,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二次报价单,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提供二次报价单,则以报价文件报价作为其最终有效响应报价。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乡滨湖生态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秦岭路与丹江路交叉口向南 200 米
联系人:郜先生
联系电话:立即拨打
联系电话:立即拨打
2026 年 09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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