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核净洁净技术有限公司运输服务三年框架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需求单位为 河南核净洁净技术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2.1 项目编号:QT026JFR910C11506BD/CNSC-XJD-26-04593
2.2 项目名称:河南核净洁净技术有限公司运输服务三年框架采购项目
2.3 项目概况:河南核净洁净技术有限公司为构建"优质、稳定、可靠”的运输服务供应商资源库,保障未来三年生产经营活动的物流顺畅,现开展本次运输框架协议采购,内容涵盖原材料、产成品的厂内转运调拨、货物完工交付、到货暂存配送等服务。
2.4 招标范围:为中核核净提供3年运输服务,即供应商根据采购方指令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采购方指定的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及相关物资,通过公路、铁路、航空或多式联运方式,安全、完好地从起运地送达目的地客户指定地点,并配套提供装卸辅助、信息跟踪、回单签收等一体化物流服务。
2.5 项目地点: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316号核净公司及连云港、嘉峪关、福清等全国各目的地。
2.6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或3家中标供应商订单支付金额累计达到1600万(以先到者为准),所有中标供应商合同执行金额不能超出其本身报价金额。
2.7 最高投标限价: 1600万元人民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
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资质。
(3)财务要求:投标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注:需提供投标人的财务会计报表。若投标人为母公司的,应提供母公司财务会计报表,仅提供合并报表的,投标将被否决;若同时提供了母公司报表及合并报表的,在认定财务指标时,以母公司的报表为准。)
近3年具体指:2023年-2025年。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发售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https://one.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3 发售时间:2026年9月20日—2026年9月28日(北京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上传经单位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其他任何方式递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10月22日9:00
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单位数字证书为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时间递交,逾期递交的、未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进行递交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https://one.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 其他说明
7.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7.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7.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核发的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数字证书或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4 数字证书办理、线上付费(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保证金等)、在线异议等投标详细操作参照《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8.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9.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一层会议室
招标主管:林莉
电话:立即拨打
邮箱:linli@cnsc-sh.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不接受招标文件的疑义,仅接受对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按照《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电话:/
电子邮件: /
中核集团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全电子项目服务热线:立即拨打或联系平台客服(详见平台首页)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周鹏:15890068745 刘沐熙:15093308327 周卓男:16603870509 刘冬冬:15890613639 周卓男:0371-67997032 张利召:18837115880 刘兆:15136290873 吕杰若:18736002831 宫松山:18838117512 周超:15903687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