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区电子信息智能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概念性规划方案编制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郑州拓普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拟启动本项目的比选工作,特向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单位发布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区电子信息智能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概念性规划方案编制服务
2.项目编号:XDEC-A20260952
3.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区电子信息智能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区商贸物流产业园区内。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31382.65平方米(约197.07亩),总建筑面积211071.882平方米。
4.采购内容:郑州航空港区电子信息智能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编制概念性规划方案,具体服务范围:新建面积约21万平方米的设计效果图(含鸟瞰及主要人视效果图)、彩色总图(含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和设计成本估算)、项目区位、规划条件分析、产业说明、设计说明、总图分析、典型平面、立面等内容、典型部位效果图、景观设计等内容以及本项目涉及现状管线迁改,成交单位须统筹相关技术因素开展方案编制工作;同时充分发挥自身技术能力,开展消防水池设置取舍等专项技术论证,相关论证成果纳入本次概念性规划方案。
5.服务期限:30日历天。
6.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并达到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独立法人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
2.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行政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在本单位的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查询信息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为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如出现系统故障,须提供系统查询故障截图或官方相关网站查询页)。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正式员工,须与供应商(含供应商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并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含2026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4.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厂房或产业园区概念性规划(或方案设计)类似项目业绩。
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须提供加盖甲乙双方公章(或合同章)的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盖章页等)的扫描件。
5.信誉要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态,且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在最近三年内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供应商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比选活动。供应商响应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其比选响应资格应予以否决。
注:对于供应商未附以上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审小组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应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供应商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2)参加比选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须与供应商(含供应商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并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含2026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供应商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比选资格(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6年09月29日00时00分至2026年10月08日23时59分,登录“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g.kctzgroup.com/)”,获取比选文件。
2.供应商注册操作相关事宜详见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平台手册”栏目内《科创集团招标采购平台供应商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3.比选文件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g.kctzgroup.com/)递交(上传)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平台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会议,不再要求供应商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供应商点击链接https://zbcg.kctzgroup.com/进入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门户网站,通过首页“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入口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有操作问题,请通过《科创集团招标采购平台供应商注册登录操作手册》中预留的联系方式与工作人员联系。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g.kctzgroup.com/)上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郑州拓普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始祖路电子口岸大楼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371-65360950
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15F西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联 系 人:段明涛、乔天麒
电 话:0371-68865936
邮 箱:xingdadailibu@163.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371-65360950
2026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