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n本招标项目郑州海关消除安全隐患综合维修改造-漯河海关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漯河海关,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n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n2.1项目名称:郑州海关消除安全隐患综合维修改造-漯河海关
\n2.2项目编号:豫工程20260262001
\n2.3项目概况:郑州海关消除安全隐患综合维修改造-漯河海关,包含漯河海关办公楼室外台阶及坡道不均匀沉降改造工程、围墙拆除及新建工程、路面修复工程、安装工程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n2.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n2.5建设地点:漯河市郾城区嵩山东支路5号。
\n2.6项目估算价:人民币1159600元。
\n2.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n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n2.9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
\n2.10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n2.11缺陷责任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n2.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n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n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n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n3.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三级及以上、承修三级及以上、承试三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n3.4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同时提供与本单位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5年06月0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n3.5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提供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n3.6信誉要求:
\n①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n②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对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证明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其提供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做甄别,投标单位提供的查询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若出现查询不一致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提供的信用信息查询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则该投标人为无效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n③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规定,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所使用的资质未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备注:①供应商须同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②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③以上查询结果均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开启后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即时查询,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即时查询结果作为最终资格审查依据)。
\n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n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n四、获取招标文件
\n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2026年10月01日至2026年10月13日凭企业CA密钥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hnsggzyjy.henan.gov.cn/)”市场主体系统并按网上提示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招标文件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n4.2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n4.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n4.4招标文件费用:0元。
\n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n5.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8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n5.2远程开标大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二)-2(郑州市经二路12号)。
\n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n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省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远程开标大厅的网址(http://hnsggzyjy.henan.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n5.5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参阅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n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n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海关门户网站》、《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网上发布。
\n七、其他补充事宜
\n代理服务费:依据《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工程标准,以控制价为计费基础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
\n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n1.招标人信息
\n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漯河海关
\n联系人:王老师
\n联系电话:0395-5663512
\n地址:漯河市郾城区嵩山东支路5号
\n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n名称: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n项目负责人:王斌
\n项目组成员:王斌、温会贞、周元华
\n联系人:周元华
\n电话:0371-68998885
\n地址:郑州市紫荆山路与二里岗南街交叉口西北角正商蓝海广场2号楼21、22楼
\n3.监督部门
\n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财务处
\n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30号
\n联系人:张先生
\n联系方式:0371-65599187
\n
\n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n2026年09月30日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