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n 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n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n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n 3.4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n 3.5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n |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