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潢川县新市民公寓项目(潢川县何店社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规则和招标文件在进入定标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进行定标,确定了中标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潢川县新市民公寓项目(潢川县何店社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2、项目编号:GDJS-20260704
3、资金来源:银行融资及单位自筹银行贷款
4、总投资:约216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5599.99万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6年7月20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
三、定标信息
1.定标时间:2026年8月19日
2.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3.定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定标室
四、定标委员会名单
组长:张磊
成员:王青青、王科、杨彪、许恒玮
五、核查信息
(1)企业信用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查询):
①未被列入全国和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②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
④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和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施工企业);
(2)履约能力:
①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
②企业资质:
施工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拟派人员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勘察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以上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及在本单位缴纳的2025年7月以来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
(3)招标人认为需要核查的其他内容:企业业绩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评审要求且真实有效。
2.核查结果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单 | 核查结果 | 不通过理由 |
1 | 联合体牵头人:河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河南省建设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河南诚信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联合体牵头人:河南鸿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河南振潢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河南同兴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联合体牵头人:华夏万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郑州大学综合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联合体牵头人:中建八局河南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6 | 联合体牵头人:河南都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郑州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7 | 联合体牵头人: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河南工程水文地质勘察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8 | 联合体牵头人:中交一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冀轩辕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
9 | 联合体牵头人:中交一航局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六、中标结果
中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中建八局河南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价:工程费用:经政府相关评审单位审定的工程费用结算金额(若有,优先)或经招标人确认的工程费用结算金额的99.3%;约154907900元;
勘察设计费:经政府相关评审单位审定的工程费用结算金额(若有,优先)或经招标人确认的工程费用结算金额的1.58%;约2464798元;
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朱亚辉
证书级别: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豫1412024202501221
设计负责人:赵慧勇
证书级别:一级注册建筑师
勘察负责人:张永雨
证书级别: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
质量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若标准不一致时,以较高者为准);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现行勘察、设计标准,并保证最终通过审批(若标准不一致时,以较高者为准)。
工期:24个月(含勘察设计周期)
七、公示期: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8月22日
八、异议和投诉渠道
1、异议提出: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2、投诉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潢川县盛居不动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潢川县春申街道工业大道智慧大厦7楼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5737138852
2.招标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信阳市新五大道建业壹号城邦一号楼19A18室
联系人:付慧慧
电 话:18003979776
3.监督单位:潢川县建筑运行服务中心
地址:潢川县建设路3号
联系人:李先生
监督电话:13383763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