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投标人若是生产企业的,应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是经销商的,应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等有效的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审验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较短不能提供的,应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应保证并承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有保质期的物资保质期需在有效保质期的 2/3 以上(含),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食物中毒、恶性事件、生产事故、重大投诉等一切安全事故发生,若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