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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信财磋商采购-2025-13 | | 2、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市中心医院东院区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处置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4月09日 | | 5、评审日期:2025年04月21日 | | 二、成交情况 |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信财磋商采购-2025-13-1 | 信阳市中心医院东院区的医疗废物进行规范化处置 | 信阳市中环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辛店村石桥组 | 1,400,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88.67分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信阳市中心医院东院区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处置项目 | 信阳市中心医院东院区的医疗废物进行规范化处置 | 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 1年 | 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高军(业主评委)、丰丽娟、毛莉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办[2023]002号)文中规定。 | | 收费金额:21,800.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备注:按单价招标。因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设置只有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且必须填写具体金额,上述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为预估金额,与合同签订金额无关,具体金额以实际产生床位数和门诊人数为结算依据,特此说明。 固定病床医疗处置费单价:2.3元/床/日 东院区门急诊医疗垃圾处置费单价:0.1元/次/人;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信阳市中心医院 | | 地址:信阳市四一路一号 | | 联系人:尹莉 | | 联系方式:0376-625171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6号 | | 联系人:雷晓燕 | | 联系方式:15901221170,0371-8661069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雷晓燕 | | 联系方式:15901221170,0371-866106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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